时间: 2025-02-27 22:42:29 | 作者: 铸铝、铸铁加热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已实际为安吉热威做担保余额为7,819.54万元(其中票据池业务担保2,819.54万元)。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2025年2月26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中大楼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在杭州银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1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赞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额度人民币141,000万元(其中为安吉热威做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安吉热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19.54万元(其中票据池业务担保2,819.54万元),已审议安吉热威预计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不包括票据池业务担保额度),已签署授信的担保额度为13,500万元,已审议但尚未签署授信的剩余担保额度为66,500万元(不包括票据池业务担保额度)。在本次担保后,已签署授信的担保额度变更为24,500万元,已审议但尚未签署授信的剩余担保额度为55,500万元(不包括票据池业务担保额度)。
8、营业范围:热能与动力设备、电热器具、燃气器具、燃油器具、太阳能器具、暖通设备、空调、蓄热与蓄冷设备、电热管用绝缘材料、特种合金、管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制造、销售;电热元件、辐射盘、家用电器、电子电器元件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有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债权人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7、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存在的编号为 016C4的《借款合同》的项下债权,需要转入本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中大楼支行于2024年10月29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额度5,500万元,编号为00001)自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额度16,500万元,编号为00001)签署之日起终止。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及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的策略的要求。企业具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的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不会影响企业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充足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被担保人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相对有效监管,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31,432.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7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